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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大堂玻璃突然破裂

点击次数:2017-12-28 08:55:43【打印】【关闭】

 本报讯 办公楼大堂玻璃无预兆破裂,途经此处的张某遭遇飞来横祸,全身多处被飞溅的碎玻璃割伤。事后,张某以办公楼管理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本报讯 办公楼大堂玻璃无预兆破裂,途经此处的张某遭遇飞来横祸,全身多处被飞溅的碎玻璃割伤。事后,张某以办公楼管理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张某索赔获法院支持。
张某的工作单位位于闵行区沪闵路靠近莘松路处的一幢办公楼内的第28层。据张某自述,去年8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自己从该办公楼的一层大堂入口处经过,恰逢大堂玻璃门突然无预兆完全碎裂,导致其全身多处被碎玻璃割伤,其中右手臂缝合,右中指、小指肌腱断裂。张某的同事随即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初步处理、伤口缝合后转院至市三甲医院进行手术。
术后,张某发现右手手指灵敏度下降,无法完成精细工作,医嘱也表示其不宜进行体力劳动及体育活动,这对张某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为维护合法权益,张某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事发办公楼的管理企业前程房产公司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9万余元。
对此前程公司则表示,张某陈述的情况基本实属,公司对事发经过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张某主张的赔偿金额有异议,具体关于事故责任则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前程公司作为张某单位所在办公楼的所有者、管理人,未对其所有的、管理的一楼大堂入口处玻璃门尽到管理义务,致张某途经该大门时因玻璃破碎而受伤,前程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造成张某的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结合张某的受伤情况等判处前程公司赔偿张某各类费用合计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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